中国预防医学杂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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妇产科学论文_2018—2020年吉林省高龄孕妇围生

文章目录

1 资料与方法

1.1 资料来源

1.2 方法

2 结果

2.1 出生缺陷发生情况

2.2 高龄孕妇围生儿主要出生缺陷顺位及发生率

2.3 2018—2020年吉林省高龄不同年龄组孕妇围生儿出生缺陷妊娠结局情况

3 讨论

文章摘要:目的探究2018—2020年吉林省高龄孕妇围生儿出生缺陷发生情况及妊娠结局。方法收集2018—2020年吉林省各个市(州)孕产妇(14~50岁)出生缺陷医院监测资料。将孕产妇按年龄划分为3组,低龄组(<20周岁)78例(1.65%),适龄组(20~<35周岁)3 868例(81.60%),高龄组(≥35周岁)794例(16.75%)。统计3个年龄组孕妇出生缺陷发生率,分析高龄孕妇出生缺陷疾病顺位,对不同年龄组别与出生缺陷妊娠结局进行差异分析。结果吉林省2018—2020年高龄孕妇出生缺陷发生率分别为138.15/万、136.91/万、178.26/万,2018—2020年高龄妊娠占比13.11%、12.69%、13.75%;不同年龄组出生缺陷发生率比较,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χ2=59.201,P<0.01);对妊娠结局进行χ2检验结果显示,年龄组别与妊娠结局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χ2=20.939,P=0.002),<20岁组和≥35岁组出生缺陷儿死胎死产率、0~6 d死亡率以及引产率均高于适龄组(均P<0.05)。结论高龄妊娠会增加出生缺陷的发生率以及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。应积极鼓励适龄生育,加强高龄孕妇产前筛查,降低出生缺陷儿发生率,避免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。

文章关键词:

论文DOI:10.19829/j.zgfybj.issn.1001-4411.2021.24.056

论文分类号:R714.5